成功实现上市是众多企业家的梦想,今天骄阳小编为大家带来沪深主板审核流程。
六、发审委审核
1、发审委是发行审核中的专家决策机制
2、每届发审委成立时,均按照委员所属专业划分为若干审核小组,按照工作量安排个小组一次参加初审会和发审会,个组中委员个人存在需要回避事项的,按照程序安排其他委员替补。发审委通过开展发审会进行审核工作,发审会以投票方式对首发申请进行表决,发审委委员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会前需撰写工作底稿,会议全程录音
3、发审会召开5天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发审会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等。首发发审会由审核人员向委员报告审核情况,并就有关问题提供说明,委员发表审核意见,发行人代表和保荐代表人各2名到会陈述和接受询问,聆询时间不超过45分钟,聆询结束后由委员投票表决。发审会认为发行人有需要进一步披露和说明问题的,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后告知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收到发审委审核意见后,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回复。综合处收到审核意见回复材料后转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按要求对回复材料进行审核并履行内部程序
七、封卷
发行人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需要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封卷工作在按要求回复发审委意见后进行。如没有发审委意见需要回复,则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即进行封卷
八、 会后事项
会后事项是指发行人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及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发生会后事项的需履行会后事项程序,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综合处提交会后事项材料,综合处接收相关材料后转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按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需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的,按照会后事项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如申请文件没有封卷,则会后事项与封卷可同时进行
九、 核准发行 1、核准发行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及时报送发行承销方案
2、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将进行核准批文的下发工作。发行人领取核准发行批文后,无重大会后事项或已履行完会后事项程序的,可按相关规定启动招股说明书刊登工作
3、审核程序结束后,发行监管部根据审核情况起草持续监管意见书,书面告知日常监管部门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发行审核过程中,证监会还根据特殊行业企业的具体情况,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是否同意其发行股票的意见
2、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进发行审核工作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沪、深两家交易所的服务功能,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首发审核工作整体按西部企业优先,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拟上市企业审核进度的原则实施。同时,依据上述原则,并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的完备情况,对具备条件进入后续审核环节的企业按受理顺序顺次安排审核进度计划
3、发行审核过程中的终止审查、中止审查和恢复审查按相关规定执行。审核过程中收到举报材料的,依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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