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实现上市是众多企业家的梦想,今天骄阳小编为大家带来沪深主板IPO审核流程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目前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不得公开发行。发行人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公司担任保荐机构。中国证监会设立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 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与预先披露、发行部初审、发审委审核、封卷、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分别由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对每一个发行人的审核决定均通过会议以集体讨论的方式提出意见,避免个人决断。
一 、受理与预先披露
保荐机构保荐并向证监会报送申请材料,证监会在收到申请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发行监管部在正式受理后就按照程序将发行人按照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证监会网站上预先披露
二 、发行部审核
1、材料预审。发行审核相关处室各指定一名法律背景和财务背景的预审员,分别负责对非财务部分和财务部分的材料进行预审
2、反馈会。发行部就审核说法阿星的问题进行谈论,形成书面反馈意见
3、反馈回复。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及时、准确回复
4、预披露更新。反馈意见已经按照回复、财务资料未过有效期,且需征求意见的相关政府部门无异议的,将安排预先披露更新
三 、见面会
反馈会后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见面会。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参会人员包括发行人代表、发行监管部相关负责人、相关监管处室负责人等
四 、预披露更新
反馈意见已按要求回复、财务资料未过有效期、且需征求意见的相关政府部门无异议的,将安排预先披露更新。对于具备条件的项目,发行监管部将通知保荐机构报送发
审会材料和用于更新的预先披露材料,并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安排预先披露更新,以及按受理顺序安排初审会
五
初审会
1、初审会由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反馈意见回复情况。初审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发行监管部相关负责人、相关监管处室负责人、审核人员以及发审委委员(按小组)参加
2、根据初审会讨论情况,审核人员修改、完善初审报告。初审报告是发行监管部初审工作的总结,履行内部程序后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发审会
3、初审会讨论决定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发行监管部在初审会结束后出具初审报告,并书面告知保荐机构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项以及做好上发审会的准备工作。初审会讨论后认为发行人尚有需要进一步披露和说明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五、初审会 1、初审会由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反馈意见回复情况。初审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发行监管部相关负责人、相关监管处室负责人、审核人员以及发审委委员(按小组)参加
2、根据初审会讨论情况,审核人员修改、完善初审报告。初审报告是发行监管部初审工作的总结,履行内部程序后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发审会
3、初审会讨论决定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发行监管部在初审会结束后出具初审报告,并书面告知保荐机构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项以及做好上发审会的准备工作。初审会讨论后认为发行人尚有需要进一步披露和说明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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