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27-28次审议会议于4月27日召开,共审议3家拟IPO企业,2 家获通过,1家被否。
艾芬达(首发)获通过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一家专业从事暖通家居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卫浴毛巾架系列产品和温控阀、暖气阀、磁性过滤器等暖通零配件。
IPO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发行人会计师为 大华,律师为广发。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50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16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
四问创业板定位
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在 艾芬达IPO的第1轮审 核问询函、第2轮审核问询函、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都问到了创业板定位问题。在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为成长性问题及创新性问题,也是创业板定位内容。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润丰电子持有公司2,4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36.9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吴剑斌直接持有公司46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8%,并通过润丰电子控制公司36.92%的股份,其直接持股与通过润丰电子间接持股合计拥有公司44.00%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报告期业绩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境内专利626项,其中发明专利58项,境外专利67项。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是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2019年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2020年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科腾精工(首发)获通过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浙江科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WEIPENG CHEN(陈伟鹏)先生。
2、报告期业绩情况
公司家电紧固件产品主要供给海尔集团、美的集团等国内家电巨头,并获得海尔最佳合作奖、海尔厨电事业部优秀供应商奖,美的中央空调事业部金质供应商等荣誉,是国内家电紧固件领域的重要供应商;汽车紧固件产品主要供给汽车售后市场紧固件供应商道尔曼以及德国大众、中国一汽、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等知名汽车集团;同时,公司还向快扣、伍尔特、BOSSARD
等国际五金类产品生产及贸易商,以及日本三洋电机旗下的家电品牌 AQUA(海尔集团已于 2012 年收购 AQUA 品牌)、美国通用电气 GEA(海尔集团已于 2016年收购通用电气家电业务)、MABE 等国际高端家电厂家提供产品。
特创科技(首发)未通过
惠州市特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是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单/双面板和多层板,经过多年产品的研发及工艺技术的积累,产品类型覆盖LCD光电板/Mini LED背光板、厚铜板、金属基板、HDI板、高频高速板等特殊基材、特殊工艺类型的产品。
IPO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发行人会计师为天职国际,律师为观韬中茂。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318.4635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439.488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远礼直接持有发行人1,239.9400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数的 28.71%,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报告期业绩情况
公司通过在行业内多年的技术沉淀,积累了“多层板涨缩性层偏研究技术”、“步进式光电检测设备及其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分级分段金手指精度控制技术”、“厚铜板阻焊印制技术”、“厚铜板激光烧蚀开窗技术”、“高导热铝基板的生产制作技术”、“金属基板研究及热电分离生产技术”、“高频板的层偏检测技术”、“多阶高密度互联盲埋孔板制作技术”等多项 PCB 生产技术。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实控人认定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张远礼、董恩佳为发行人共同创始人,初始持股比例同为 50%;张远礼、董恩佳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多项担保和借款,董恩佳配偶钟佳敏为发行人提供多项担保;发行人、张远礼、董恩佳曾与同安产业基金、柴俊等 9 名投资者签署对赌协议。
请发行人:结合董监高提名、重大事项决策、元嘉投资和源长投资的合伙人出资比例、重要协议签署等情况,说明未认定董恩佳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规避发行上市条件或监管要求的情形,发行人控制权是否稳定。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研发费用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为 3,578.03 万元、4,163.05 万元、4,445.90万元,研发费用率为 4.77%、3.93%、3.86%,整体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发行人存在研发与生产共用设备、人员,研发产品和生产产品型号一致,统一存放管理及销售时无法区分研发产品和生产产品的情形。
请发行人:(1)说明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且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研发费用归集是否准确,研发投入是否真实,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研发活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代理销售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代理销售收入为 17,925.26 万元、29,328.34 万元、28,420.39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24.96%、29.59%、25.89%。发行人按客户回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代理商支付销售服务费。发行人第一大客户义隆电子为代理商导入。
请发行人:(1)说明代理商导入客户的稳定性与代理销售业务的持续性;(2)说明代理商与发行人或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安排;(3)说明发行人是否就防范商业贿赂风险等建立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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