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43次审议会议于9月19日召开,共审议2家拟IPO企业,1家获通过,1家被否 。
泰达新材(首发)未通过
IPO保荐机构为华安证券,发行人会计师为容诚,律师为 天禾。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862.50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权),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6.55%。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柯伯成直接持有发行人1,246.36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28.65%,通过泰昌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58.78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65%;柯伯留直接持有发行人 1,127.74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25.93%,通过泰昌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32.69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5%。
柯伯成与柯伯留为兄弟关系, 于2009 年3月2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二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柯伯成与柯伯留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 61.28%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报告期业绩情况
2019年-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9亿元、2.09亿元及2.82亿元, 净利润分别为574.06万元、3538.51万元、6517.48万元。
此次IPO拟募资1.12 亿元, 用 于年产1.5万吨偏苯三酸酐扩建项目(二期)、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恒太照明(首发)获通过
IPO保荐机构为东北证券,发行人会计师为苏亚金诚,律师 为北京盈科(上海)。
本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的股份总数为198,003,800股,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220 万股普通股股票(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2,553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25%。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系由江苏恒太照明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的方式整体变更为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李彭晴,直接持有发行人40.38%的股份,间接持有发行人0.94%的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41.3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9年-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11亿元、4.96亿元及7.67亿元, 净利润分别为7210.66万元、4844.68万元、7985.10万元。
随着LED照明行业的迅速发展,公司以技术为驱动,陆续在工业和商业领域推出高 LED 照明产品,并获得了市场的一定认可。根据中国照明电器协会信息显示,2021 年前三季度工矿灯产品出口企业中,恒太照明排名第一,在美国单一市场中,恒太照明占有1/4 的市场份额。
转自大象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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